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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》讲座稿186:《宪问》001(2018.12.25)

2020-08-04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 

《论语》讲座稿186:《宪问》001(2018.12.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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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14.1.1宪问耻。子曰“邦有道,谷;邦无道,谷,耻也。”}

【1】宪者,孔子弟子原宪之名讳,其字为子思。此子思,非述《中庸》之子思。《论语》于孔子弟子,若非孔子或君主之言,则或称其为子,或称其字,而此章何以直呼其名讳也?据《孔子家语》,原宪“少孔子三十六岁”,尝为孔子管家。

直呼原宪名讳,或许原宪乃是《论语》编撰者之一,于礼则须自称其名。此是猜测,未必是事实,此不再探究。文中所言之“宪”,固然是“原宪”之名,然而,此篇以《宪问》为名,盖别有其义焉。此须从“宪”字之义求之。

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宪,敏也,从心目,害省声。”所谓“敏”,从侧重于“目”而言,是“敏于行”之“敏”;从侧重于“心”而言,是“心思敏捷”之“敏”。“敏行”必“目明”方可;“敏思”必“心明”方可。以“害”为表音之象,谓思与行须避害也。

进而言之,“心目”之“明”,必“博闻多能”而后方可,故《谥法》谓“博闻多能为宪”,且由此而引申为“法则”。然而,“法则”在外,“目”虽能见之,必以“心”而辨之。“博闻”之“博”,非驳杂者,必能通天人之心、天下人人之心,方可谓之“博”。

孟子曰:“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。”意谓耳之所闻、目之所见,若无心以思之,则耳目为外物所蔽,乃至为外物所役使。是故,耳目所闻所见,以心为重。此可从“害”字之象见之。《说文解字》曰“害,伤也。从宀,从口。宀口,言从家起也。丯(音借)声。”

何谓“从家起”?“丯”为野草,心如身之家,倘若己心如野草而杂乱,则身必受伤;身为家之本,倘若身不遵守法则,则其家必受伤。由此而言,“宪问”者,为人行事必守法则,是法则之学问也。法则虽在外,是否遵守法则,却必由其心。

【2】“问耻”者,“请问何谓耻”也。“耻”字本“从心,耳声”,而今却成为“从耳,止声”,其分别何在?“从心”则“耻辱自知”,能“自知”而必“自知所止”,惟“止于至善”方可;“从耳”则闻人“羞辱”之言而后以为“耻”,为不受人之羞辱而自止。

人心能自知“止于至善”,然后能免于他人羞辱之言入于耳;因不堪忍受他人羞辱之言而自止,终究未必能断绝羞辱之本源。心能知耻而自止羞辱之言,如源清而流可清也;心不能知耻,但畏于人言而不得不止,虽胜于恬不知耻,终如源浊而流不能清也。

《宪问》何以始于“问耻”?孟子曰:“羞耻之心,人皆有之”;“羞耻之心,义之端也”;“无羞耻之心,非人也”。是故,《诗经·魏风·相鼠》曰:“人而无止,不死何俟?”人而无耻,无别于禽兽矣,不如相鼠矣;如此则其人虽生如死,不必咒其死矣。

《三字经》有“人不学,不知义”之言,“不知义”者,不知人当如何为人处事也。“人而无耻”,岂能“知义”哉?如何使人知耻?夫子有言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黾勉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士君子之法则,知耻为基础。

【3】原宪从乎夫子,以学习圣贤君子之道者也,由学习而言则谓之士。是故,夫子告之曰:“邦有道,谷;邦无道,谷,耻也。”此是为士之法则,然而,此亦为政者皆须遵循之法则,永不可背弃者也。知耻,而后能知义,由此而进于正义、礼义、仁义、道义。

“邦有道,谷”,谓邦国若有道,则道可以行于邦国,当此之时,惟食俸禄而不行道。“邦无道,谷”,谓邦国若无道,则道不能行于邦国,当此之时,空食俸禄而尸位素餐,乃至助纣为虐。“耻也”,谓以上二者,有其一则可谓羞耻之事也。

朱子解曰:“宪之狷介,其于邦无道谷之可耻,固知之矣;至于邦有道谷之可耻,则未必知也。故夫子因其问而幷言之,以广其志,使知所以自勉,而进于有为也。”此解有所未妥,是视夫子之言为“药”,然后因“药”而求“原宪”之“病”,岂其可乎?

士君子之为政也,必“止于至善”,心不在于“俸禄”。能行道,可以“兼善”,食俸禄而行道兼善,有何不可?惟但食俸禄而不行道,可谓耻也;不能行道,可以“独善”,为食俸禄而捨其善,则可谓耻,士君子必所不为矣。志在学习圣贤君子之道者,不可违弃此法则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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