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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057:《诗经·邶风·击鼓》(四)(2013.12.01)

2020-05-26   作者:赵宗来   来源:银娱geg优越会7171156   点击:  

各位群友,晚上好!各位群友,晚上好!从本次开始,本讲座再增加“红楼梦研究”群,欢迎新老朋友一起来学习《诗经》。

我们已经用了三次讲座时间,学习了《击鼓》的诗序、前两章。第一章内容:“击鼓其镗(汤)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(刑)。”

所写的是,敲击的战鼓发出金属之声,杀气腾腾;士兵们被要求表现出欢欣鼓舞的动作和表情;有的士兵可以在国内修建道路沟渠,建造城池,我却唯独被迫到南方的外国出征。

第二章:“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”意思是:士兵们跟随着卫国将军孙子仲,要伙同陈国、宋国去伐宋;不告诉我们何时能归国,内心的忧虑如潮水涌动。

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第三章:“爰居爰处,爰丧其马。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。”本来想讲得快一点,可是,快不起来,请大家不要着急,欲速则不达。

四、第三章讲解:

原文:(元)居爰处(楚),爰丧(去声)其马。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。

简单来说,此章的意思是,士兵出国后,不知将会居住、置身在何方;骑兵的战马,不知将会失去在哪个战场。将来家人要找我不知去何处,树林之下就是我丧身的地方。

1】爰字包括爪于又,爪又所指是两手。于字本应作援助,州吁伸出是黑手。

我们先来说说这个“爰”字的意思。《毛诗正义》说:“爰,于也。”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爰,引也。”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?

《说文》实际上解释的是“援”字的意思,是“爰”字的本义。“爰”字上面是“爪”,中间是“于”,下面是“又”。

“爪”和“又”都是“手”,“于”字是把两只手连在一起的东西。如果这两只手是一个人的,那就是“攀援”的“援”。

攀援的是山,那么,两只手一前一后在岩石上,岩石犹如那个“于”字;攀援的是绳索,那么,两手一前一后在绳索上,绳索犹如那个“于”字。

如果这两只手是两个人的,那就是“援救”、“援助”的“援”。上面一人手拿一个东西,让下面一人抓住,把下面的人拉上去。手中的东西就是“于”。

因此,《说文》的解释,不是从那两只手用那个“于”去“攀援”的角度说,而是从上面的手用“于”去“接引”下面的人这个角度说。

据此可以说,“爰”字首先是“接引”的意思,“援助”、“援救”的“援”就是用这个意思;后来又由此而增加了“攀援”的意思。

“爰”本来表达的就是“援”的意思,这是没错的,但它不仅表达这一个意思。当我们所关注的是那两只手的时候,则会有“援引”之意,后人为此加上“扌”变成了另一个字。

当我们所关注的是用来“援引”的那个“于”字的时候,也就有《正义》的那个解释了。虽然这个解释关注的是“于”字,但是,也不能忽略了那两只手。

从此诗所用的这个“爰”字来说,上面的那只手指的是州吁之手,下面那只手指的是即将前去外国作战的卫国将士。

中间的那个“于”是什么呢?也就是说,州吁和卫国将士之间是用什么联系起来的呢?是州吁为了转移国人的视线、结交他国的出兵这个做法。

“爰”字中间的“于”,本来是用来救人的,到了州吁这里,却成了害人的事物。上面的那只手,本来应该向上拉的,现在变成了向下压,成了害人的手。

下面那只手,本来是向上伸出求援的手,是应该被人“援引”上去的手,如今,州吁不仅不去“援救”,反而用邪恶的做法强力压下去,把他们推向战场了。

【2】居字本来写作凥,处之正体写作処。人得坐席谓之凥,以礼设席谓之処。

接下来,我们说说“爰居爰处(楚)”之中“居”和“处”的意思。当我们说“居”的时候,必须弄清楚“居”本来应该写作“凥(居)”。

“居”本来是“踞”的本字,是“蹲着”的意思。《说文解字注》说:“古人有坐,有跪,有蹲,有箕踞。”

“坐”的姿势,与今天所说的“坐”不同,它指的是“正坐”,俗称“跪坐”,两膝落地,臀部不落地而落在小腿上。这是传统正宗的“坐”。

“跪”的姿势,膝盖落地,臀部不落地,上身挺立;“蹲”的姿势,膝盖突出,臀部不落地。“箕踞”的姿势,是臀部落地,两腿前伸。

以上三者之中,最不雅观而无礼的姿势是“箕踞”,其次是“蹲”。在他人面前,在礼仪场合,不能箕踞,也不应蹲着。

“跪”,有三种情况,一是受辱受罚的姿势,二是行礼尊人的姿势,三是兼顾前两者而求人原谅和求人做事的姿势。

“居”和“凥”在《说文》中是两个字,按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‘凥,処也。’各本作‘處’,今正。凡尸得几谓之凥,尸即人也。”

无论是“凥”还是“処”,其重点都在于那个“几”字。“几”是凳子、坐榻、坐席之类的东西,都是很正规的“坐”。

“凥”是坐在坐席上,“処”是有人给按礼仪拿坐席请人坐于其上。“凥”字后来被“居”字代替而“凥”字被废,原来“居”字的意思,用加上“足”的“踞”代替了。

当“凥”字被“居”字代替之后,意义上也有所变化。因为《说文解字》引徐铉注说:“居从古者,言法古也。”

这样,“居”字虽然没有“几”这个部分了,但是,“凥”的意思还包含在其中,而且其中有了“法古”的意思。

“法古”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跪坐在坐席之上,是自古以来相传的“正坐”姿势,是华夏之礼的一个表现方面。

柳诒征先生《中国文化史》中说,从隋朝开始,中国人开始有了坐在高凳子、椅子上的坐姿,人们称之为“高坐”,其实则是“胡坐”;

所谓“胡坐”,也就是夷狄的坐姿,而非华夏坐姿,这种坐姿比较舒服、享受,正因如此,隋朝开始盛行“胡坐”,唐朝中期则国人开始走上下坡路;

孟子说: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”在今人看来,坐姿采用什么方式,似乎不是什么问题,但是,采用“胡坐”而废弃“正坐”,则是追求“安乐”的表现之一。

如果说用“居”取代“凥”还有可取之处,那么,用“处”取代“処”,则“卜”字不知如何解释了,勉强作解则只能说按规矩去占卜(粘补),而非“以礼设坐”了。

用“處”取代“処”又如何呢?前者增加了“虍(呼)”这个部首,《说文解字》说它是“虎文”,这样一来,不再是“人之礼”的体现,却成了“禽兽的做法”,几乎是“为虎作伥(昌)”的意思了。

明白了“爰”、“居”、“处”三个字的意思之后,我们可以来看看《诗经》里面“爰居爰处”一句的意思了。

州吁用心不良,不仅不援救国人,反而把国人推向死伤的战场。这是从大处来说“爰”字,也就是说这里的“爰”是指在战场。

既然卫国的将士已经被州吁残忍地推向战场,可是,战场在哪里?在国外。在国外的哪里?不知到。连大方向都不知到,更不用说具体地方了。

第二章中说“不我以归”,是卫国将士们不知到何时归国回家;这句“爰居爰处”,则是不知到所去的是什么地方。

居于国内,虽然不如居于家中,但毕竟有比较固定的地方,家中有事还可以写信,还可以来探望,更没有多少死伤的危险。

被迫到国外去打仗,还不知到去哪个国家、哪个地方,更不知到是否能活着归国回家。将士们得不到家中的来信,更见不到家中亲人。

在此情况下,这些卫国将士还不如断线的风筝。风筝虽然断了线,但毕竟没有思想情感,可是,这些将士们却有思想情感。

在家里“凥”,还有可以坐着的地方,到了国外,背井离乡,坐到何处?哪有座位?虽然不能说无立足之地,可是,那地都不是本国的,立足岂能踏实?这是“爰居”之意。

在家里“処”,还有人可以有人给准备坐席,有人关心,有人疼爱,到了国外,远离亲人,还有谁给准备坐席,还有谁来关心疼爱?这是“爰处”之意。

“爰居爰处”是说将士们,“爰丧其马”是说将士们所骑的马。然而,并非所有士兵都有马可骑。那些有马的士兵是什么人呢?

《毛诗正义》说:“古者兵车一乘(胜)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则死伤及病兼步卒,亡其马唯甲士耳。”

意思是说,古人作战,有战车一辆,就有可以骑马的“甲士”三人,有步兵七十二人;说到战斗中的死伤,包括甲士和步兵,而丧失战马的则只有甲士。

骑兵失去战马,虽然未必失去生命,但是,其后果也是可想而知的。即使是仅仅失去战马,而甲士也没有被杀被俘,其危险也不小。

讲座暂停,休息十分钟。十分钟内,欢迎提出问题,欢迎发表议论和感想、心得。原则:非问,不答;无礼,不答;争辩,不答。十分钟后,继续讲座。

3】死者以及失踪者,须到何处去寻找?行军作战在山林,尸骨必然在荒郊。

“爰居爰处,爰丧其马”,都是作者的设想之词,虽结果未必然,但其可能性则是必然的;虽非每个士兵都如此,但是,无论哪个士兵如此,都无法挽回。

接下来,我们再看“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”,所说的是一旦上面的悲剧成为事实,即使家人想要把尸体运回国中埋葬,也不可能。

《毛诗郑笺》说:“于,於也。求不还者及亡其马者,当于山林之下。军行必依山林,求其故处,近得之。”

意思是说,要想找到那些不能归国回家的士兵,要想找到那些失去战马的将士,应当到山林之中去寻找。行军作战,一定以山林为依托,所以,到山林之中寻找死者、失踪者,也许能找到的可能性最大。

这里没有继续用“爰”字,而是改用“于”字了。“爰”字含有“地点不明确”的意思,相当于“在哪里”;“于”字则地点比较明确,相当于“在这里”。

“于以求之”,意味着将士们知到,自己此去,非常凶险,有可能一去不归,客死他乡;将是俄们认为,家人肯定想去找回他们的尸体,可是,到哪里去找呢?

“于林之下”,似乎说得地点很明确,就在山林之中。不过,因为将士们不知到哪里去驻扎、到哪里去打仗,又怎能知到是在哪片山林之中呢?

因此,“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”,貌似有明确的地点,实际上却根本没有具体地点。即使家里人想要找回他们的尸体,也根本不可能做到。

更何况,此去是到异国他乡作战,他们的家人要到外国寻找他们的尸体,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,恐怕是想去找却无法去找。

为什么说是去寻找尸体呢?难道不能说是有人去寻找他们的踪迹吗?难道不能说是要去找那失去的战马吗?我们说,其中含有这个意思,但重点不在这里。

“于林之下”,一方面,可以说是他们出国之后,只能风餐露宿,交战于荒郊野外;另一方面,更是说他们交战于此、丧马于此、葬身于此。

“林之下”,可以是山林之中的地面,也可以是山林之中的地下。究竟是地面呢,还是地下呢?那就不一定了。

如果卫国打了胜仗,而且将帅还有人心,战死的士兵还能得以“入土为安”;如果打了败仗,或者将帅心里根本不把士兵当人,那只能尸骨曝露于山岭之中。

再者,“于林之下”意味着士兵们与山中的禽兽为伴,所以,无论是死伤之人,还是迷失的战马,都有可能成为禽兽的食物,而导致尸骨无存、死无葬身之地。

泛泛看来,“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”一句似乎很平常,然而,细细品味起来,这一句的内涵却非常令人悲凉心寒。

是否有人会去寻找那些死者的遗体和失踪之人,尚且难以预料。以州吁之残暴,根本不把国人生死放在心上,甚至忍心置国人于死地,还怎能期望他派人去寻找?

即使是有人想去寻找,能找到的希望也是极其渺茫。相对于尸骨无存来说,曝尸荒野都算是幸运了;相对于曝尸荒野来说,客死他乡而能入土下葬都是幸运了。

4】君有仁心免战争,征伐必须为安民。叶落归根能入土,千古不应轻此心。

因此,君主有仁心,则绝不发动战争,而是尽最大可能避免战争。“战争”与“征伐”不同。以兵戈谋求夺占土地,是为战;以手段强求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是为争。

以正心、正道而去邪除暴,是为征;在上者以正道而讨伐有罪的下属,是为伐。战争,是因私欲私利而扰乱天下;征伐,是为正义而安天下。

卫国的州吁,伙同宋国、陈国、蔡国,去“征伐”郑国,这不是“征伐”,而是“战争”。他们以“征伐”为名,而行其“战争”之实,更是罪加一等。

在中国文化之中,格外重视叶落归根、入土为安,而竭力避免客死他乡、曝尸荒野,更竭力避免身首异处。

君臣士子有仁心,则不使人背井离乡,而使人亲人团聚、安居乐业;虽然说“好男儿志在四方”,但是,君臣士子有仁心,则使人能叶落归根,而避免使人客死他乡。

君臣士子有仁心,即使迫不得已而行征伐,也不会让死亡的将士曝尸荒野、身首异处,更不会让死亡的将士葬身虎狼之口。

战争,是为了谋求私欲私利,为此而使人客死他乡、曝尸荒野、身首异处,人们比较容易知到其罪之大;

我们还应该知到,如果是为了谋求名利欲望,而使人心被名利欲望所役使,从而导致人们远离父母家园去谋求所谓“事业发展”,也绝对算不上孝与仁。

君臣士子有仁心,则必然一切言行、政令都为了一个目的,那就是“安民”。因此,《礼记》第一篇的第一句是:“《曲礼》曰:毋不敬,俨若思,安定辞。安民哉!”

“毋不敬”,是心存敬意;“俨若思”,是行必谨慎;“安定辞”,是言必静定;一切都是为了使民身心安宁。

因此,《书经》第一篇开头,说帝尧修身行政,其功效体现为一句“黎民与变时(是)雍。”意思是,黎民百姓就在帝尧的修身行政的“日新”过程中得以越来越和睦安宁。

身居“天子”之位而有仁心,则天下有道;身居一国君主之位而有仁心,则国民安宁;身在企事业单位最高领导之位而有仁心,则属下之人安心;

身为父母而有仁慈之心,则子女能孝悌忠信;一人之心能居仁由义,则一切言行都能诚敬而不扰人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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