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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041:《诗经·邶风·绿衣》(一)(2013.08.11)

2020-05-26   作者:赵宗来   来源:银娱geg优越会7171156   点击:  

各位群友,晚上好!今天晚上,我们一起学习《邶风》的第二首诗《绿衣》。请大家先把原文阅读三遍。

一、《绿衣》诗序和原文:

1.诗序:《绿衣》,卫庄姜伤己也。妾上僭(剑),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。

2.原文:绿兮衣兮,绿衣黄里。心之忧矣,曷(合)维其已(以)。绿兮衣兮,绿衣黄裳(常)。心之忧矣,曷维其亡。绿兮丝兮,女所治兮。我思古人,俾(笔)无訧(尤)兮。絺(吃)兮綌(细)兮,凄其以风。我思古人,实获我心。

二、诗序讲解:

诗序:《绿衣》,卫庄姜伤己也。妾上僭(剑),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。

1.题解:

【1】阴阳本非相对立,中国文化有五行。科学唯物扰华夏,国人因此疑心生。

此诗为什么以“绿衣”为题?首先要知到,绿色是杂色,黄色是正色。此诗表示杂色却占据正色之位,象征卫国的国君宠信小妾,却疏远夫人。

在此,我们来讲一讲中国文化之中的“五行大系统”。如果不懂五行,恐怕很难理解中国文化,因为五行普遍应用于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。

近百年来,为了让从西洋引进的“分科之学”立稳脚跟,所以,我们对“阴阳五行”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扰乱人们对五行的认识。

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是,国人对中国文化、以及在中国文化前提下,产生出来的各种制度、技艺都产生了怀疑,其中最明显的,就是中医和中药。

当然,如今的中国人并没有完全否定阴阳五行,但是,却贬低了或者歪曲了阴阳五行的大有人在,原因何在呢?

最主要的原因在于,国人已经习惯了用西方的“科学”作为唯一标准,或者习惯了用“辩证唯物主义”作为标准。

比如把“五行”看作是“五中物质”,是不符合“科学”的;比如把“阴阳”看作是“对立统一”关系,而不是“和而不同”的关系。

其实,阴阳五行绝非如此简单,甚至完全可以说,这是“科学”以及“辩证唯物主义”所不能包容的,相反,阴阳五行可以包容“科学”和“辩证唯物主义”。

这个问题涉及的面儿太广太深,我们在此就不多说了。五行也是无所不包的,在此我们也无法完全介绍才出来。因此,我们下面只介绍一些主要的方面。

五行来自于《河图》。即使按照当今人们习惯了的“实证法”,也可以说它最晚最晚出现于西汉,有西汉扬雄的《太玄经》为证。

可是,对于历史极为悠久的中华民族来说,只相信“实证法”能够证明的东西,那实在是太不应该了。毕竟历史越久远,能得到的“证据”就越少。

有学者说,《河图》出现于燧人氏时代,也有学者说,是出现于伏羲氏时代。仅仅从伏羲氏时代开始,到现在也已经将近一万年的时间了。

下面,我们根据《河图》来说说五行与万事万物之间的关系,包括五行与颜色、时间、方位、季节、五脏等等的关系。

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水对应北方、玄色、冬季、寒冷、肾脏、智、贮藏、味咸、玄武、壬癸、亥子;

地二生火,天七成之。火对应南方、朱色、夏季、炎热、心脏、礼、成长、朱雀、味苦、丙丁、巳午;

天三生木,地八成之。木对应东方、青色、春季、温暖、肝脏、仁、发生、青龙、味酸、甲乙、寅卯;

地四生金,天九成之。金对应西方、白色、秋季、萧瑟、肺脏、义、收敛、白虎、味辛、庚辛、申酉;

天五生土,地十成之。土对应中央、黄色、长夏、转变、脾脏、信、统率、北极、味甘、戊己、丑辰未戌。

五行所对应的事物,并非只有以上列举出来的这些,因为天下万事万物无不在五行之中,同时又各具五行,我们这里只能列举出一小部分。

五行相生的顺序是:春季木,生夏季火;夏季火,生长夏土;长夏土,生秋季金;秋季金,生冬季水;冬季水,生春季木。也就是一年之中季节的自然循环的顺序。

五行相克的顺序是:春季木,克长夏土;长夏土,克冬季水;冬季水,克夏季火;夏季火,克秋季金;秋季金,可春季木。也就是五季之中隔季相克的顺序。

【2】青朱白玄居四正,杂色却易动人情。孔子厌恶紫夺朱,自古常见绿映红。

从前面我们所说的五行与五色的对应关系可知,青色居正东,朱色居正南,白色居正西,玄色居正北,黄色居中央。其它色都属于杂色,也叫间色,不能居正位。

在中国文化之中,黄色是最尊贵之色,是大地之正色;朱色属火而生土,因此,朱色是吉祥色,与礼相对应。正因如此,从唐宋开始,中国的结婚礼服往往都是朱色的。

白色,在中国文化之中,对应西方、秋季、杀机、死亡、萧瑟,但在西洋,确实纯洁的象征。当中国人奉西洋为标准时,结婚礼服也选用了白色,当然也不能用中国文化去解释了。

绿色介于青色和黄色之间,紫色介于朱色和玄色之间,红色介于朱色和黄色之间,因此,绿色、紫色、红色都属于杂色、间色,都不属于正色。

居于正位的五色,恰恰都是不那么耀眼的,杂色往往比正色更耀眼。比如,本来朱色和黄色不那么鲜艳,红色因为介于朱色和黄色之间,反而比朱色和黄色鲜艳;

青色和黄色本来不那么鲜艳,绿色介于青色和黄色之间,反而比青色和黄色鲜艳;朱色和玄色本来不那么鲜艳,紫色介于朱色和玄色之间,反而比朱色和玄色鲜艳。

因此,在中国典文化里,大红大绿、大红大紫、红得发紫往往都不是褒义词,而是都意味着俗气,甚至是庸俗。

有两个成语,叫做“鲜艳夺目”、“绚丽多彩”。杂色的鲜艳,足以“夺目”;杂色的“绚丽”,足以“媚俗”。因此,《道德经》说:“五色,令人目盲。”

“五色,令人目盲”,并非使人看不到东西,而是杂色令人只看鲜艳绚丽之处,从而使人们不去看正色,或者看不到正色,或者不愿意再看正色。

比如当今的人们,在习惯了俊男靓女的“偶像剧”之后,习惯了生死相许的“爱情剧”之后,习惯了惨烈刺激的“战争剧”之后,习惯了悬念丛生的“谍战剧”之后,还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书?更不用说读经典了。

从这个角度来说,当今的人们,除了在学校所受的“教育”之外,所受更多的“教育”,主要是来自歌舞明星、影视明星、体育明星,即使谓之“戏子教育”也不为过。

由此而导致的风气是“慢藏”、“冶容”,却不知到由此潜移默化出来的,就是“诲盗”、“诲淫”;由此潜移默化出来的,情欲躁动、轻浮狂妄、弃雅就俗。

此风成俗,泛滥成灾,则道德败坏,秩序紊乱。如此之后,身受其害者,哭天抢地而难以挽回;害人成罪者,徒叹倒霉而不知羞耻;逍遥法外者,继续作恶害人。

其实,如此之后,天下无一人不是受害者,只是受害的方式、程度不同而已。更进一步来说,所有受害者,都是人的良心、良知受害,心思言行近于非人而不自知。

孔子说:“恶(物)紫之夺朱。”为什么?因为 最令人厌恶的是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、邪气胜过正气。再进一步来说,是尊卑颠倒、上下颠倒、是非颠倒、黑白颠倒。

可悲可叹的是,在历史上经常出现这种颠倒,由此而导致的混乱、战乱频繁出现,悲剧总是重演,造成多少生灵涂炭!

2.诗序:

【1】卫国庄公其夫人,世人称之卫庄姜。女子出嫁冠夫姓,夫妻一家礼应当。

卫庄姜是谁?是春秋时期卫庄公的夫人。夫人是齐国之女,本姓姜,因为嫁给卫国的庄公而被称为“卫庄姜”。

“卫庄姜”难道没有自己的姓名吗?假如她是出身卑下的女子,或许没有名字,但是,她能成为卫国的卫庄公的夫人,必然是有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,她不可能是出身卑下的女子,就不应该没有名字。

卫庄姜本身姓姜,一定也有自己的名字。既然卫庄姜有自己的姓名,为什么这里不直接称呼她的姓名,却称之为卫庄姜呢?

因为直接称呼一个人的名字,所表示的就是这一个人;加上姓氏,则表示她是姜氏家族中的一员。即使直接称呼她的姓名,也只表示她出生的家族和她自己。

称之为“卫庄姜”意味着什么呢?称之为“姜”,意味着她出身于姜姓家族,是齐国之女;称之为“庄”,意味着她嫁给了庄公,与庄公是夫妻;称之为“卫”,意味着她是卫国的国夫人,是母仪全国的“国夫人”。

那么,她的名字难道就没有用吗?女子的名字,不是外人可以随便叫的,而是家人之中的某些人才可以称呼的,即使是家中的晚辈、佣人也不能随便称呼。

难道把“卫庄姜”的名字也说不出来不可以吗?不是不可以,只是没必要。在卫国,除了国君、卫庄姜的长辈之外,绝对没有人敢于直接称呼其姓名。而且,不直接称呼其姓名,是对她的尊重,而不是歧视。

女子一旦嫁人,就要在她的姓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,或谥号,或国号,意味着“夫妻一体”、“夫妻一家”,而不是各自独立的两个人“搭伙过日子”。

为什么要把丈夫的姓氏放在前面,而妻子的姓氏被放在后面呢?因为丈夫是一家之主,他有养这个家、保卫这个家的责任和义务。

最近百余年来,我们倡导所谓的“男女平等”,结果,即使结了婚的夫妻两人,也各自保持自己的姓名,以此表示两人各自独立,两个人都是“一家之主”。

当夫妻俩都要当“一家之主”的时候,这个家实际上也就“无主”了,或者“争相做主”了,而且确实就像两个人“搭伙过日子”了。人人做主,结果往往是人人不做主。

现在还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到别人家去了,见到那一家的男子叫“叔叔”,却叫他的妻子“姑姑”或者“阿姨”,把人家两口子不当成夫妻俩了,是人家还没结婚呢?还是想让人家离婚呀?

由此而导致的问题已经很多很多。比如,遇到事情,或者互相争夺权力地位,或者互相推诿责任;互相之间,谁也不服从谁,不仅夫妻不和者增加,而且离婚率大大提高。

讲座暂停,休息十分钟。在这十分钟内,欢迎群友提出问题,也欢迎群友发表个人见解。十分钟后,继续讲座,有的问题来不及回答,请谅解。

【2】男子之志在四方,女子之教柔从刚。男女平等非平等,男女无别人人伤。

很多人会说:“凭什么让妻子服从丈夫?难道谁说得对就服从谁不好吗?”这话听起来好像很好,确实能体现所谓的“男女平等”。

一般说来,一家人遇到一件事情,只要有时间、有条件商量,当然是要广泛听取一下意见,然后做出大家都认可的决定。可是,商量不通怎么办?

夫妻俩对同一件事存在不同意见的时候,必然是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,只要有一方认同另一方“有理”,就不存在意见不同了。

比如,丈夫说要买房子,妻子说不买,都能说出自己认为非常充分的理由,怎么办?总不能丈夫去买,妻子不买,各自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办吧?那还是夫妻关系吗?

在两种不同意见,甚至几种不同意见下,做出一种决定。能做出这个最后决定的人,最好是丈夫,无论这个决定本来是丈夫自己的意见,还是妻子或者别人的意见,决定之后的后果,要丈夫来担当责任。

难道由妻子做最后决定不好吗?不是不好,只是一般情况下,不如让丈夫来做这个最后决定好。因为一个男子汉,就应该有决策能力,就应该有担当责任的勇气。

哪位做妻子的,愿意让别人说自己的丈夫是没有勇气的“窝囊废”?愿意让别人说自己的丈夫是没有主见的“妻管严”?孩子会对“窝囊废”、“妻管严”的父亲能有敬意?

一个妻子,遇到事情习惯于自己做决定,根本不听丈夫的意见,或者听了也不听从,如此下去,其实也就是在把丈夫“培养”成“窝囊废”、“妻管严”。

一个家庭之中,遇到危险了,丈夫却躲到妻子后面,那么,这个家庭里还有男子汉吗?一个国家之中,男子都怕当兵打仗,却让女子去当兵打仗,那么,这个国家就危险了。

讲座暂停五分钟,大家休息一下。因为今晚的讲座仍然是在我妹妹家进行,所以就不做问答了。五分钟后继续讲座。

【3】莫将男女等同论,男女有别方是真。有德男子保妻小,莫把女子当男人。

“绝对化的平等”,“平面化的平等”,其实是最不“平等”。无论夫妻多么和睦,也不能没有基本明确的分工,也不能没有区别。

近百年来的所谓“男女平等”,从男女之间谁也不能歧视谁这一点来说是应该的,可是,社会的事实是,让女人变得跟男人一样。

比如,让女人像男人一样离开家庭去做工赚钱、当兵打仗,这究竟是“提高妇女地位”还是在“降低妇女地位”?

比如,让女子和男子在同一个教室上课,和男子读同样书,和男子做同样的工作,到职场上跟男子同样拼搏,这不是“男女平等”,这是“男女各顶半边天”。

“男女各顶半边天”意味着什么?好比是说一百斤重的东西,男女各担五十斤。《红灯记》里,李铁梅唱:“好比说,爹爹挑担有千斤重,铁梅你应该挑上八百斤!”为什么她不也去挑一千斤?

更为严重的是,夫妻两人都去从事各自的“事业”了,家庭也不像家庭了。因为一切都“社会化”、“商业化”了。

为什么说是“社会化”、“商业化”了?夫妻去赚钱,顾不得孩子和老人,怎么办?拿出所赚的钱,去购买幼儿园、敬老院的“服务”。

也就是说,自己去忙这赚钱,然后拿钱去请别人来关爱自己的孩子和老人。难道自己去关爱自己的孩子和老人,岂不是更好吗?

夫妻都“上班”了,吃饭穿衣怎么办?拿出所赚的钱来,去买饭、买衣服。家里的打扫怎么办?拿出所赚的钱来,去雇用“钟点工”、“家政服务”。

在所谓的“现代化”之中,“农业”不被当作一种职业了,“家务”不被当作一种职业了。男女学生都上学,毕业之后怎么办?“就业”。

生产制造业,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,用人越来越少,农村出来的学生毕业之后都不会农村去,于是,“就业压力”越来越大。

在“就压压力”的人群中,女子的压力更大。人们往往抱怨,尤其是女子抱怨得更多。抱怨什么?抱怨工作不好找,女子的工作更不好找;抱怨招工单位歧视女子。

我敢说,假如这些抱怨的人去招工,也一定愿意要男子,而不愿意要女子。我们不是说这种不愿意招女子的做法是对的,而是说当今的“男女无别”是错误的。

【4】自字单从形体说,己字则从心上说。小人自私而自利,君子修己而守拙。

《诗序》说“卫庄姜伤己”,为什么不说“伤自”、“伤我”、“伤余”、“伤予”、“伤朕”?因为每个称呼所表达的意思都不一样。下面我们来说说它们的分别。

“自”本来所画的是一个“鼻子”的形状,所指的就是“鼻子”。那么,为什么后来表示“自我”了呢?

在“天地人”三者之中,人顶天立地,因此人为中;把“天地人”应用在人体上,头部为天,躯干为人,四肢为地,因此,躯干为中。

把“天地人”应用在头部,眉上为天,唇下为地,中间为人,鼻子在眉下、唇上的中间,因此,鼻子为人之中,未尝不可简称为“人中”。

“人中”也分为阴阳。在头部,鼻子为“人中”之阳,“人中穴”则为“人中”之阴。鼻子通气,人无气则死;人中穴通神,人失神则昏。

因此,西洋急救法之中,常常用“人工呼吸”的方式,只不过不是对着鼻子,而是对着口腔,其作用却是使人“通气”。

中国的急救法之中,常常用“掐人中穴”的方式,其作用是使人“回神苏醒”。有神则气通,气通未必有神,因此,有气而无神的人,便是所谓“植物人”。

有神有气是一个活人的标志,唯有活人才能“自称”。因为阳性的“人中”凸现在外,阴性的“人中”隐藏在内,所以,人们就用阳性的“人中”——鼻子表示自我。

“自”有了表示“自称”这个意思之后,“自”的“鼻子”之意逐渐失去,只好在“自”下面加上了一个表示读音的部分,从而出现了“鼻”这个字。

表示“自称”的“自”,是从形体上而言的,因为鼻子凸现于外,所以,这个“自称”有凸现和标榜之意,比如“自高自大”、“自我标榜”、“冷暖自知”、“自诩”等等。

“自”有了“自称”之意以后,又有了“从”的意思。这个意思,含有“推己及人”、“从我做起”的意思,还是符合中国文化原则的。

我们现在为什么常常说“自己”这个词呢?因为这个词是从人的形体和内心合在一起的词,不过,一般情况下,我们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,往往重视的是“自”而不是“己”。

为什么说“己”是从“心”来说的呢?为了避免被当今的文字学家认为是“牵强附会”、“生拉硬扯”,我们先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。

《论语》中有“古之学者为己,今之学者为人”的说法,有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的说法,还有“修己以敬”的说法;《孟子》中“反求诸己”的说法。诸如此类,其中的“己”都是从“心”上说的。

这个“心”是什么“心”?是“本心”、“诚心”、“良心”,而不是“私心”,更不是“邪心”。如果是“私心”、“邪心”,就不能称之为“己”。

《增广贤文》上有一句话,叫做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。很多自私自利的人,拿这句话给自己做“挡箭牌”,为自己辩护。

这是因为他们先把“己”误解成了“自”,因此把这句话误解为“人如果不自私自利,就会不被天地所容”。假如是这么意思,那还能叫做“贤文”吗?

那么,“贤文”的意思应该是什么?应该是,人如果不修养自己那由天地赋予人的本心,必然违背天地之道,因此不会被天地所容纳。

为什么说“己”所指的是“本心”呢?因为这个“己”就是太极图里面,那个阴阳中间的曲线,它是区别阴阳的标准线,是连接阴阳的中间线。

小人只见“自”而不见“己”,因此而“己心”被外事外物所役使了,却还不自觉。君子能知“己心”,也能推及他人之心,所以能“推己及人”。

由此也可以知到,“推己及人”不是从个人的好恶、利害去推及到别人,而是从自己的本心、善心去推及到别人。

“卫庄姜”的“伤己”,是内心伤感,相当于“反求诸己”,是从自己的身心去原因,而不是怨天尤人,不是责备卫庄公和那个妾。

【5】本是国君之一妾,僭越而居夫人位。夫人伤己不怨君,君须见此自知罪。

卫庄姜为什么“伤己”?因为“妾上僭(建)”。何谓“僭越”?把本来不属于自己的“上位”据为己有,叫做“僭”;不经上级允许,却越过上级,做上级所做的事,叫做“越”。

“天子”擅自以“天”自居,把自己的言行当做衡量一切的标准,叫“天子僭天”;“诸侯”以“天子”自居,叫“诸侯僭天子”;“大夫”以“国君”自居,叫“大夫僭君”。

卫庄姜本来是卫国国君的夫人,如今,这位“妾”却私自占据了卫庄姜的地位,俨然以“夫人”自居,虽然没有废弃卫庄姜的“夫人”之位,卫庄姜却已经形同虚设了,所以叫做“妾上僭”。

这个“上僭”的“妾”是谁?是卫国的公子州吁的母亲。因为她得到了卫庄公的宠爱,地位凌驾于夫人之上。她的儿子公子州吁也非常骄横。

在此情况下,卫庄姜因此而空有“夫人”之名,而已无“夫人”之实,卫庄姜为此而内心非常伤感。那么,这是不是后宫的争权夺位呢?不是。

假如说卫庄姜内心所想的是自己的权位被妾夺走了,她为此而怨恨那个妾,甚至想要从那个妾那里再夺回来,那么,就是一次争权夺位之事了。

可是,《绿衣》之中的卫庄姜,并非把自己的权位、名分放在心上,而是把礼义放在心上。礼义为什么如此重要呢?

孔子说:“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”

国君没有了道德礼义,无故舍弃夫人,不仅去宠爱他的妾,而且让妾侵占夫人的权位、名分,那么,可以说是“君不君”了,也就是说君主不符合君主的标准了。

夫人虽然仍然有夫人之德,却不被国君以夫人之礼相待了,那么,夫人也就不成其为夫人了。这样一来,国君和夫人都“名不正”了。

国君和夫人都能心正、行得正,然后,政令才能行得通。如今,国君好色而舍弃夫人、宠信小妾,其心已不正,行为也不正了,他如何能令后宫信服?如何能让臣民信服?

如此一来,必然导致“言不顺”。为什么会导致“言不顺”?后宫以及臣民对国君不信服了,国君仍然想要让后宫和臣民遵守他发布的政令,那就只能用强权压制了。

在强权的压制之下,后宫和臣民不是心服口服,在做事的时候也会“各怀心腹事”,由此而导致离心离德,所要做的事怎能做好呢?要想让国家安泰、百姓安宁,是不可能的了。

国君把妾当成了夫人,把夫人当成了妾,这是国君自己败坏了礼义,即使他想要让国内臣民遵守礼义,只能是虚伪的礼义;想要让国家和平、百姓和善,不可能达到目的。这就是“礼乐不兴”。

“礼不兴”,体现为国家之人、国家之事秩序紊乱;“乐不兴”,体现为国家之人不能和睦,更不能同心协力。

秩序紊乱了,民心不和了,国君感到自己的权位有危险了,怎么办?人们在此情况下,往往都会想到用刑罚惩治邪恶。

然而,如果不让正人君子得其位,那么,即使把所有的邪恶之人都杀掉,虽然能一时之间“大快人心”,但是,根本问题终究还是没有得到解决。何况不可能杀掉所有邪恶之人呢?

再说了,奸佞小人在位,所制订的法律难以符合仁政,恐怕终究还是为了维护权利地位,而不是遵循王道。

执法者如果不是正人君子,在执法的时候,能保持公正吗?“杀鸡给猴看”,结果,猴子不害怕,反而激怒了鸡群;徇私枉法,结果更让百姓失望。

朝廷、衙门政令不正的时候,庶民的生活、思想、习俗被扰乱了;朝廷、衙门不为庶民做主的时候,庶民也就有苦无处诉、有冤无处伸了。

“卫庄姜”内心所担忧的,正是这个结果。所以,不要把此事理解为争风吃醋或者争权夺利,而要从小人得志、贤人失位、礼义崩坏的角度去理解。

“卫庄姜”作了这首诗,是用来“伤己”,也就是反思自我,这是君子的做法。不过,国君看到此诗,如果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和罪过,也就算夫人的诗起作用了。

如果这首诗能使国君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和罪过,从而悔愧能改,那么,此诗也就在起诤谏作用。假如国君仍然不知悔改,最终也就是咎由自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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